近日,2018年省財政安排10000萬元資金補助支持全省城郊農業示范縣(市、區)建設,重點建設6個城郊農業示范縣,使其成為全省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的排頭兵。
按照省農業農村廳印發的《山西省2018年城郊農業建設項目實施方案》,今年城郊農業發展的重點是太原—晉中省域中心城市現代都市農業圈(太原、晉中和呂梁)建設2個示范縣(市、區),晉北(大同和朔州)、晉東(忻州和陽泉)、晉東南(長治和晉城)、晉南(臨汾和運城)四個片區各建設1個示范縣(市、區)。各城郊農業示范縣(市、區)農林牧漁業增加值2018年增長速度3%以上;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8年增速8%左右;每個示范縣(市、區)形成1—2個在全國市場有競爭力的知名品牌,打造1—2個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和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示范企業(基地)。
據悉,省財政安排的10000萬元補助資金,原則上按照建設6個示范縣(市、區)的建設任務,平均分配到有關市。太原南部城郊農業發展示范區建設列入省委2018年轉型綜改先行先試任務,扶持資金適當傾斜,補助3600萬元,完成2個示范縣(市、區)建設任務;其余大同市、長治市、忻州市、臨汾市分別補助1600萬元,完成1個示范縣(市、區)建設任務。
補助內容包括:農業結構調整,補助資金可用于扶持建設花卉種植觀賞展銷示范基地、城郊設施蔬菜名優特色地方露地蔬菜種植示范基地或城郊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示范場(區)等;農業產業融合,補助資金可用于扶持建設特色村鎮、田園綜合體、高端休閑觀光采摘園、農業旅游重點景區或高端民宿聚集區等;農業科技創新,補助資金可用于發展互聯網+農業、精品農業、會展農業等,扶持區域城郊農業科技研發中心、科技示范企業或科技示范園等;農業標準制定,補助資金可用于扶持城郊農業生產標準或生產規范修訂認定;農業品牌打造,補助資金可用于集中扶持打造城郊區域的優勢農產品品牌。
補助項目實施主體為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單體補助標準為100萬—500萬元。項目補助內容可為已建設施,要求竣工時間在2018年1月1日以后;也可為在建設施,要求開工時間在2018年1月1日以后,2019年6月30日前竣工;也可為新建或改擴建設施,要求2019年6月30日前竣工。采取“先建后補”方式,原則上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投資額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