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惠農政策持續發力,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兩項涉及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保險公司開展種植業、養殖業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的減、免稅政策予以延長;同時,將金融機構享受稅收優惠的農戶小額貸款限額從5萬元提高到10萬元,并把對縣域農村金融機構保險業收入減按3%征收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延長至2016年底。
國務院常務會議此項決定,獲得社會廣泛認同。支農政策將財政和金融相結合,被媒體譽為“定向調控"滴灌"三農”,它抓住了激發“三農”活力的牛鼻子,業內預期其在給縣域金融機構經營帶來較大利好的同時,將增加金融機構積極性,有助于刺激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業務量。
雖然國務院定向調控“滴灌”三農用心良苦,但要想使好政策最大限度發揮功效,努力改善農村信用環境的各項舉措必須跟上。之所以這么說,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現狀,以及農村金融業務特點、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情況有很大關系。
當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薄弱與“三農”信貸需求的旺盛之間還存在較大反差,種種涵養農村信用土壤的措施還不夠。而受客觀條件限制,“三農”貸款成本高、風險大;即便當前金融監管部門增加了對于“三農”貸款的不良容忍度,但在金融機構內部對于不良貸款的責任追究力度依然不小。此種情況下,縱然國務院財稅傾斜政策能令金融機構受益,可相關信貸人員因此獲得的利益與其所承受的風險考核壓力之間太不成比例,他們服務“三農”的工作積極性也就未必能極大調動起來。況且,相關金融機構面對財稅優惠獲利與農業貸款損失風險的“小”與“大”,也不得不左右權衡,結果很可能因審慎性考慮危及服務“三農”熱情。
筆者認為,惟有對農村信用環境來一番精耕細作的改善,讓金融機構及其信貸人員切實認同信貸資金投放“三農”領域風險度不高、安全性可控,再加之國家配套的“滴灌”激勵政策,才易水到渠成,達到預期成效。
進一步激活農村信用,有必要認識到農村人際關系的獨特性。我國農村是以家庭為核心的熟人社會,以血緣、親緣、地緣和人脈為軸,向外輻射延伸擴展開來,構成特有的“圈層結構”,并以此為基礎形成聯系緊密、信任程度高的熟人信用文化。認識到這種內部小范圍的高度信任和秩序,易于找到在農村開展“信用深耕”的鑰匙。
在農村開展“信用深耕”,當前,除了要不斷完善綜合信用評價體系,繼續深入持久地開展信用村、信用戶、信用企業等的評選活動,發揮其正向帶動作用外,就是要利用好農村獨特的信用文化資源。近日媒體報道,農行浙江省分行創新服務模式,嘗試實行“金融自治”,不僅為許多急需貸款的農戶解了燃眉之急,而且業務開展以來竟未發生過一筆逾期。其做法可謂利用農村獨特信用文化資源進行“信用深耕”的成功典型。
“金融自治”主要是當地農行與村兩委協作,以“六自”流程為核心展開。“六自”,即:客戶自薦,擔保自組,借款自主,用款自律,服務自助,守信自勵。由于村兩委最了解村民的人品和信用,最能管控農村的物權,與村兩委攜手開展金融服務,銀行無疑找到了可靠幫手。與此同時,銀行“六自”流程充分利用農村人際關系的獨特性,從而起到很好的自律作用。正如當地貸款村民所說的,“一定不會失信,否則不僅自己在村里抬不起頭,還會影響其他村民。”事實上,鄰里之間的確相互督促、彼此幫襯,營造了“一戶當老賴,全村不答應”的良好氛圍。
在農村開展“信用深耕”,形式各異、方法多樣,但無論如何,把農村信用環境搞好了、筑好了巢,才能引來鳳,否則,就算國家再出臺種種優惠政策,在執行效果上依然未免要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