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和市農委聯合發布《揚州市農副產品平價商店管理細則》。據了解,我市今年平價店“身兼重任”,當市場價格發生異常波動時,平價商店將組織調運并投放市場,穩價惠民。
市場價格如有異動
平價商店組織調運穩價
當市場價格發生異常波動時,平價商店須嚴格按照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時段、品種、價格和數量,組織調運并投放市場,履行穩價惠民義務。
平價商店所經營的平價蔬菜銷售價格應低于市場平均價格15%以上,所經營的平價糧、油、肉、蛋類農產品,其零售價格應低于市場同品種規格平均價格5%以上的幅度。
平價商品有五大類
平價蔬菜不得少于15種
經營的平價商品為群眾基本生活必需農產品,主要包括:蔬菜、糧食、食用油、豬肉、雞蛋等五大類。平價直銷店、平價配送店、超市(含超市便利店、連鎖超市)平價直銷區經營的平價蔬菜不得少于15個品種;糧食、食用油、豬肉、雞蛋各1個品種。
“對于不合格的平價店,將予以淘汰。”市物價部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凡考核不合格的,第一次予以整改,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