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農藥自問世以來,在防治植物病蟲害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由于對農藥的長期反復使用和濫用,目前,已有多種農藥在防治植物病蟲害方面,出現藥效減退、甚至無效的現象。抗藥性的出現不僅對農藥的效力會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造成生產成本上升,防治效果下降,而且還會因盲目用藥影響到自然界的生態平衡。因此,為了減低植物抗藥性的發生,必須通過以下調查研究,并采取測試比較手段和方法,來準確判斷是否產生了抗藥性。 1、藥效是否持續減退。 抗藥性的出現,一般都不是在毫無預兆的情況下突然出現的。在出現藥效嚴重減退的現象之前,必須有一段藥效持續減退的過程,而這個過程因病蟲、藥劑不同而有長有短。如甜菜褐斑病菌或柑橘青霉菌,對多菌靈的抗藥性發展就相當快,但也要經過二、三年的時間,才出現藥效連續減退,終至無效。象稻飛虱對氨基甲酸酯類殺蟲劑的抗藥性發展就慢得多,要經歷相當長的時間。 抗藥性的發展,一般不會是跳躍式的,而是連續性的。例如,第二次用藥發生抗藥性,第三次用藥不發生抗藥性,而第四次用藥又發生。這種跳躍式的、偶發性的“抗藥性現象”,就當別論,應排除一些非抗藥性現象的藥效減退事件被誤認為抗藥性的問題。 抗藥性的發生,在同一個生物種群里表現應該是基本一致的。如果在同一塊地里,某一部分田里藥效好而另外一部分田里藥效很差,這種情況下也不能輕率作出“抗藥性”的判斷。只要作物的品種和耕作條件等基本一致,一般說來抗藥性的表現不致發生很大差別。 2、是否長期連續使用某種藥劑。 一種藥劑在一種有害生物上連續使用至少一年以上,而且在一年內多次反復使用。對于一年內發生的世代數很多的害蟲,如蚜蟲、螨類、白粉虱、蚊、蠅等一年可多達數十個世代,如果對同一種害蟲頻繁地使用同一種藥劑,抗藥性出現的機率就比較高。但這與藥劑的種類還有關系,有的藥劑抗藥性發展的很快,有的發展的則較慢。對于一年內世代數很少的害蟲,如多種鱗翅目、鞘翅目害蟲,往往要經過好幾年的連續使用,才有可能表現出抗藥現象。 3、蟲口數量回升速度是否加快。 每次使用藥劑以后,蟲口數量的回升速度如比過去明顯地加快,則應考慮是否產生了抗藥性。在沒有出現抗藥性之前,藥劑對害蟲的殺傷力很強,害蟲中毒后的死亡率很高,所以蟲口密度會很快被壓下來,要經過較長的時間后,殘存的少量害蟲才能繁殖起來,達到相當的蟲口密度。但是,發生了抗藥性以后,由于殘存害蟲數量增多了,因此蟲口密度的回升就會明顯加快。另外,有一部分害蟲由于具有了抗藥能力,雖然中了毒卻并未死亡,會復蘇過來。 4、藥劑的有效使用量是否逐步增加。 使用同樣的農藥,而且在農藥的計量準確、使用方法正確的情況下,如發生藥劑的有效使用濃度或每畝田的有效使用劑量出現明顯的逐次增高的現象,則應考慮抗藥性問題。由于產生了抗藥性,原來的有效使用濃度或劑量已不能取得原先所能達到的防治效果,因而逐步增高。但須說明,如因農藥計量差錯或使用方法不當而造成的藥效減退,不能作為判斷抗藥現象的根據。 5、藥效比較試驗和毒力測定。 在以上情況下發生了明顯的藥效減退或用藥量增高現象后,為了初步確診是否屬抗藥性現象,還可作小區藥效比較試驗或浸漬法毒力測定。 在田間選擇比較平整而且肥力均勻、植物生長比較整齊一致的地塊,劃分為若干小區(每小區16.7平方米)。一般設3~5個小區,作為3~5種藥劑使用濃度(或單位面積內的劑量)的處理區。施藥前調查每區的蟲口基數,配制3~5種藥劑濃度,其中最低的濃度為習慣上采用的濃度,其余濃度可分別比習慣用濃度提高20%、40%、60%、80%、100%等,根據已經注意到的實際濃度增高情況來決定。 把配好的藥液準確地噴灑在相應的小區中,經過24小時后,檢查各小區的殘存蟲口數,并與施藥前的蟲口基數相比較,計算出蟲口減退率或防治效率。如果需要,可在48小時后在調查第二次。 根據試驗結果,可整理出各處理小區的防治效果變化情況。如果習慣用濃度(即試驗中所用的最低濃度)的防治效果確實降低了,而且三次重復的結果相似,而提高了濃度的各處理區中防治效果也都相應地提高了,那么即可初步判斷確實存在抗藥性問題。這樣,便可進行浸漬法毒力測定,作進一步的確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