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發展機制(CDM)是《京都議定書》提出的發達國家締約方在境外獲得減排溫室氣體抵消額的“靈活三機制”之一。在現有的國際政治經濟條件下,CDM將成為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有利的新機制。
作為發展中的國家,我國既是溫室氣體排放大國,又是溫室效應可能的最大受害國之一。同時,由于受到自身資金、技術和建設能力的限制,在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方面還有不少困難,因此我國將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具有巨大潛力的CDM市場,為主要的發達國家所看好。
鋼鐵企業作為能耗、物耗和排污大戶,CDM項目的實施將為中國鋼鐵企業利用外資實現節能降耗,增加效益和降低成本帶來極好的戰略機遇。
《京都議定書》規定,只有針對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碳等六種溫室氣體的減排項目才能成為CDM項目。據專家分析鋼鐵行業潛在的CDM項目主要表現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加大二次能源的回收利用方面。重點包括:
㈠回收余熱,其中包括干熄焦余熱發電、燒結廢氣的余熱回收和燒結礦余熱發電、利用熱風爐煙氣余熱預熱助燃空氣和燃燒煤氣,提高熱風溫度降低燃料消耗、采用蓄熱式燃燒技術、軋鋼工序采用連鑄連軋技術等;
㈡回收富余煤氣發電,其中包括回收富余的焦爐煤氣、轉爐煤氣和高爐煤氣并用于發電,建設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CCPP)等;
㈢高爐爐頂煤氣余壓發電等。
在當前中國勞動力成本逐年攀升,原材料成本難以降低的情況下,降低能源消耗將成為鋼鐵企業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上述鋼鐵企業CDM項目的實施必將有利于減少CO2排放量,而且可以使能耗、噸鋼綜合成本得到降低和資源得到更充分利用,并增強了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和氣候環境的改善。
正如中國鋼鐵工業協會副秘書長李世俊所認為的那樣,CDM這種基于項目的雙贏合作機制,體現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節能和溫室氣體減排方面的技術合作,有效利用這種機制,對我國鋼鐵行業清潔生產和發展循環經濟具有積極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