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飼料原料
1.1 感官要求:應具有一定的新鮮度,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嗅、味和組織形態特征,無發霉、變質、結塊及異味異嗅。
1.2 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GB 13078及相關標準的要求。
1.3 飼料原料中若加入飼料添加劑時,應做相應的說明。
1.4 應以玉米、豆餅粕為蛋雞飼料的主要原料,使用雜餅粕時用量不宜過大。
1.5 制藥工業副產品不應用作蛋雞飼料原料。
2 飼料添加劑
2.1 感觀要求: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嗅、味和組織形態特征,無異味、異嗅。
2.2 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GB 13078及相關標準的要求。
2.3 飼料中使用的營養性飼料添加劑和一般性飼料添加劑產品應是附錄A所規定的品種和農業部公布的允許使用的新飼料添加劑。
2.4 飼料中使用的飼料添加劑產品應是取得飼料添加劑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取得產品批準文號的產品。
2.5 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應遵照產品飼料標簽所規定的用法、用量使用。
2.6 產蛋期及開產前;周雞飼料中不應使用藥物飼料添加劑(中草藥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3 配合飼料、濃縮飼料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
3.1 感官要求:色澤應一致,無霉變、結塊及異味、異嗅。
3.2 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GB 13078及相關標準的要求。
3.3 不應使用違禁藥物。
3.4 不應使用藥物飼料添加劑。
3.5 產品成分分析保證值應符合標簽和相應標準所規定的含量。
3.6 使用時應遵照產品飼料標簽所規定的用法、用量使用。
3.7 宜使用植酸酶減少無機磷的用量。
4 飼料加工過程
4.1 衛生要求
飼料企業的工廠設計與設施衛生、工廠衛生管理和生產過程的衛生應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4.2 配料
4.2.1 定期對計量設備進行檢驗和正常維護,以確保其精確性和穩定性,其誤差不應大于規定范圍。
4.2.2 微量和極微量組分應進行預稀釋,并且應在專門的配料室內進行。
4.2.3 配料室應有專人管理,保持衛生整潔。
4.3 混合
4.3.1 混合時間,按設備性能不應少于規定時間。
4.3.2 混合工序投料應按先大量、后小量的原則進行。投入的微量組分應將其稀釋到配料稱最大稱量的5%以上。
4.3.3 生產含有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時,應根據藥物類型,先生產藥物含量低的飼料,再依次生產藥物含量高的飼料。
4.3.4 同一班次應先生產不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然后生產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為防止加入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產品生產過程中的交叉污染,在生產不同加入藥物添加劑的飼料產品時,對所用的生產設備、工具、容器應進行徹底清理。
4.4 留樣
4.4.1 新接受的飼料原料和各個批次生產的飼料產品均應保留樣品。樣品密封后留置專用樣品室或樣品柜內保存。樣品室和樣品柜應保持陰涼、干燥。采樣方法按GB/T 14699執行。
4.4.2 留樣應設標簽,載明飼料品種、生產日期、批次、生產負責人和采樣人等事項,并建立檔案由專人負責保管。
4.4.3 樣品應保留至該批產品保質期滿后3個月。
1.1 感官要求:應具有一定的新鮮度,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嗅、味和組織形態特征,無發霉、變質、結塊及異味異嗅。
1.2 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GB 13078及相關標準的要求。
1.3 飼料原料中若加入飼料添加劑時,應做相應的說明。
1.4 應以玉米、豆餅粕為蛋雞飼料的主要原料,使用雜餅粕時用量不宜過大。
1.5 制藥工業副產品不應用作蛋雞飼料原料。
2 飼料添加劑
2.1 感觀要求: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嗅、味和組織形態特征,無異味、異嗅。
2.2 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GB 13078及相關標準的要求。
2.3 飼料中使用的營養性飼料添加劑和一般性飼料添加劑產品應是附錄A所規定的品種和農業部公布的允許使用的新飼料添加劑。
2.4 飼料中使用的飼料添加劑產品應是取得飼料添加劑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取得產品批準文號的產品。
2.5 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應遵照產品飼料標簽所規定的用法、用量使用。
2.6 產蛋期及開產前;周雞飼料中不應使用藥物飼料添加劑(中草藥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3 配合飼料、濃縮飼料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
3.1 感官要求:色澤應一致,無霉變、結塊及異味、異嗅。
3.2 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GB 13078及相關標準的要求。
3.3 不應使用違禁藥物。
3.4 不應使用藥物飼料添加劑。
3.5 產品成分分析保證值應符合標簽和相應標準所規定的含量。
3.6 使用時應遵照產品飼料標簽所規定的用法、用量使用。
3.7 宜使用植酸酶減少無機磷的用量。
4 飼料加工過程
4.1 衛生要求
飼料企業的工廠設計與設施衛生、工廠衛生管理和生產過程的衛生應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4.2 配料
4.2.1 定期對計量設備進行檢驗和正常維護,以確保其精確性和穩定性,其誤差不應大于規定范圍。
4.2.2 微量和極微量組分應進行預稀釋,并且應在專門的配料室內進行。
4.2.3 配料室應有專人管理,保持衛生整潔。
4.3 混合
4.3.1 混合時間,按設備性能不應少于規定時間。
4.3.2 混合工序投料應按先大量、后小量的原則進行。投入的微量組分應將其稀釋到配料稱最大稱量的5%以上。
4.3.3 生產含有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時,應根據藥物類型,先生產藥物含量低的飼料,再依次生產藥物含量高的飼料。
4.3.4 同一班次應先生產不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然后生產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為防止加入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產品生產過程中的交叉污染,在生產不同加入藥物添加劑的飼料產品時,對所用的生產設備、工具、容器應進行徹底清理。
4.4 留樣
4.4.1 新接受的飼料原料和各個批次生產的飼料產品均應保留樣品。樣品密封后留置專用樣品室或樣品柜內保存。樣品室和樣品柜應保持陰涼、干燥。采樣方法按GB/T 14699執行。
4.4.2 留樣應設標簽,載明飼料品種、生產日期、批次、生產負責人和采樣人等事項,并建立檔案由專人負責保管。
4.4.3 樣品應保留至該批產品保質期滿后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