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業賺錢不賺錢,關鍵在于對母豬的飼養管理,這是目前養殖場主和專業技術人員公認的事實。要想提高養豬生產水平,在相同條件下獲得最好經濟效益,就必須搞好種母豬的飼養管理。近幾年,我們在指導規模化養豬場的生產實踐中,按照母豬的生理特性,采取針對性的管理措施,獲得了較好的效果和經濟效益。
1 后備母豬的飼養管理
對于后備母豬,要求在6~8月齡時達到成年豬體重的50%~70%時開始配種,但是,要防止過肥導致繁殖障礙。在飼糧結構上,首先要保證滿足骨骼、肌肉生長發育的營養需要,控制高能飼料的使用,多用優質的青飼料和干粉料。其體重達50千克以后,應采用限時定量的限制飼養法。
為保證后備母豬的骨骼和肌肉正常發育,保持勻稱結實的體型,增強體質,誘發性活動能力,必須加強運動。在豬舍設計上,要有5~6倍于豬床面積的運動場。按照后備母豬的品種要求,每月稱體重1次,到6月齡還要測定體尺,如發現體重與品種要求相差過大,要及時調整豬群,調整飼料配方和飼料喂量,以保證后備母豬正常的生長發育。
2 妊娠母豬的飼養管理
2.1 選擇正確的妊娠母豬飼養方式
2.1.1 “抓兩頭顧中間”的飼養方法。這種方式適用于斷奶后體瘦的經產母豬。這一類母豬經過分娩和一個哺乳期后,體力消耗很大,為使其擔負下一階段的繁殖任務,必需在配種前期加強營養,使其恢復繁殖體況。待體況恢復后,逐步過渡到以青粗飼料為主,直到妊娠80天后,再加喂精料,以適應胎兒快速生長的營養需要。這種飼養方式,形成高-低-高的營養水平,但妊娠后期的營養水平應高于前期。
2.1.2 “步步高”的飼養方式。這種方式適用于初產母豬和哺乳期配種的母豬。整個妊娠期間的營養水平,按胎兒體重的增長而逐步提高。一般在妊娠初期以青粗飼料為主,以后逐步增加精料比例,同時增加蛋白質、礦物質飼料,到產前3~5天,減少日糧的10%~20%。
2.1.3 “前粗后精”的飼養方式。這種方式適用于配種體況較佳的母豬,妊娠前期適當降低營養水平,到妊娠后期再按飼養標準飼養,以滿足胎兒迅速生長的需要。
對妊娠母豬采用限制飼喂較好,每天的喂量,應根據母豬的體重、年齡、環境溫度和上述飼養方式而定。經產母豬在整個妊娠期要求增加體重25~35千克(包括胎兒重、子宮內容物重);初產母豬要求增加體重30~45千克,為此,一般日喂1.5~2.5千克為宜。
2.2 妊娠母豬管理
中心任務是做好保胎工作,保證胎兒正常發育,防止機械性流產。
2.2.1 配種后,母豬由好動變得好靜,休息時間增多,妊娠后期每天約有70%~80%的時間休息,因而,日常管理中要防止驚嚇和騷擾刺激。
2.2.2 合理分群,最好是單圈或單欄飼養。即使群飼,應在配種時合群,使彼此在妊娠前即已熟悉。飼養密度不易過大,應根據母豬體重大小,確定每頭母豬占有的空間,一般母豬平均占有面積不低于1.6~1.7平方米。
2.2.3 妊娠母豬的需水量很大,供應充足潔凈的飲水是必要的,尤其是在炎熱的夏季,飲水更為重要。
2.2.4 妊娠母豬的飼料要講究質量和衛生。凡是霉變、腐敗、冰凍、有毒性和刺激性的飼料,均不能飼喂母豬,以防止流產。飼料供應要均衡、穩定,不能頻繁變動。妊娠母豬的代謝旺盛、食欲好,可以利用青粗飼料,但要避免體積過大,粗纖維過多。還應注意飼料的加工調制,增加飼喂次數。
2.2.5 夏季氣候炎熱時,應注意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冬季雨雪天或嚴寒天氣,應停止運動,以防滑倒和風寒。
2.3 妊娠母豬的分娩日期的確定
1 后備母豬的飼養管理
對于后備母豬,要求在6~8月齡時達到成年豬體重的50%~70%時開始配種,但是,要防止過肥導致繁殖障礙。在飼糧結構上,首先要保證滿足骨骼、肌肉生長發育的營養需要,控制高能飼料的使用,多用優質的青飼料和干粉料。其體重達50千克以后,應采用限時定量的限制飼養法。
為保證后備母豬的骨骼和肌肉正常發育,保持勻稱結實的體型,增強體質,誘發性活動能力,必須加強運動。在豬舍設計上,要有5~6倍于豬床面積的運動場。按照后備母豬的品種要求,每月稱體重1次,到6月齡還要測定體尺,如發現體重與品種要求相差過大,要及時調整豬群,調整飼料配方和飼料喂量,以保證后備母豬正常的生長發育。
2 妊娠母豬的飼養管理
2.1 選擇正確的妊娠母豬飼養方式
2.1.1 “抓兩頭顧中間”的飼養方法。這種方式適用于斷奶后體瘦的經產母豬。這一類母豬經過分娩和一個哺乳期后,體力消耗很大,為使其擔負下一階段的繁殖任務,必需在配種前期加強營養,使其恢復繁殖體況。待體況恢復后,逐步過渡到以青粗飼料為主,直到妊娠80天后,再加喂精料,以適應胎兒快速生長的營養需要。這種飼養方式,形成高-低-高的營養水平,但妊娠后期的營養水平應高于前期。
2.1.2 “步步高”的飼養方式。這種方式適用于初產母豬和哺乳期配種的母豬。整個妊娠期間的營養水平,按胎兒體重的增長而逐步提高。一般在妊娠初期以青粗飼料為主,以后逐步增加精料比例,同時增加蛋白質、礦物質飼料,到產前3~5天,減少日糧的10%~20%。
2.1.3 “前粗后精”的飼養方式。這種方式適用于配種體況較佳的母豬,妊娠前期適當降低營養水平,到妊娠后期再按飼養標準飼養,以滿足胎兒迅速生長的需要。
對妊娠母豬采用限制飼喂較好,每天的喂量,應根據母豬的體重、年齡、環境溫度和上述飼養方式而定。經產母豬在整個妊娠期要求增加體重25~35千克(包括胎兒重、子宮內容物重);初產母豬要求增加體重30~45千克,為此,一般日喂1.5~2.5千克為宜。
2.2 妊娠母豬管理
中心任務是做好保胎工作,保證胎兒正常發育,防止機械性流產。
2.2.1 配種后,母豬由好動變得好靜,休息時間增多,妊娠后期每天約有70%~80%的時間休息,因而,日常管理中要防止驚嚇和騷擾刺激。
2.2.2 合理分群,最好是單圈或單欄飼養。即使群飼,應在配種時合群,使彼此在妊娠前即已熟悉。飼養密度不易過大,應根據母豬體重大小,確定每頭母豬占有的空間,一般母豬平均占有面積不低于1.6~1.7平方米。
2.2.3 妊娠母豬的需水量很大,供應充足潔凈的飲水是必要的,尤其是在炎熱的夏季,飲水更為重要。
2.2.4 妊娠母豬的飼料要講究質量和衛生。凡是霉變、腐敗、冰凍、有毒性和刺激性的飼料,均不能飼喂母豬,以防止流產。飼料供應要均衡、穩定,不能頻繁變動。妊娠母豬的代謝旺盛、食欲好,可以利用青粗飼料,但要避免體積過大,粗纖維過多。還應注意飼料的加工調制,增加飼喂次數。
2.2.5 夏季氣候炎熱時,應注意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冬季雨雪天或嚴寒天氣,應停止運動,以防滑倒和風寒。
2.3 妊娠母豬的分娩日期的確定